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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学知识︱五蕴

『五蕴』的旧译名『五阴』。蕴者是积聚之义,此指众生之一切物质之体和意识分别。即由五法积聚成身。复因此身,积聚一切尘劳、有为烦恼等法,能造成无量轮迴、生死苦海也。

五蕴

第三世多杰羌佛《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义》《楞伽经》《楞严经》《大乘广五蕴论》

『五蕴』的旧译名『五阴』。蕴者是积聚之义,此指众生之一切物质之体和意识分别。即由五法积聚成身。复因此身,积聚一切尘劳、有为烦恼等法,能造成无量轮迴、生死苦海也。阴者即盖覆、障蔽之义,是谓能盖覆、障蔽真如矣。依其义而诠释之,即是有五种的法义,能积聚有为尘劳烦恼,以盖覆、障蔽真如法性是也。如以更简要来说,就是我们身心的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种的法义。「色」是指我们身体与外在的物质世界,而「受、想、行、识」,是指我们内在精神的世界,这些皆能积聚尘劳、烦恼,来盖覆和蔽障我们清清淨淨之如来法性,而让我们继续轮迴于生死苦海中。

【色蕴】

蕴;即是无常有为之质碍也,﹝色﹞是众生世界一切色法,《入法门论》云︰「总概括就是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质是也」,即四大﹝地、水、火、风﹞之体、情器二界诸有相者起碍之障。所谓起碍之障者,即是有质之碍。如我今所坐之位,与此同时,另一人则不能坐。因我体色相碍其坐位之故,如我手中《心经》书亦复占其当体空间之位,另一物则不能同位相存。若相存、单显其中一物必『无常』转之。故知色者情器之体,无常有为之质碍也。

【受蕴】

蕴;乃是﹝接受﹞之义,为领纳一切虚妄,入世诸相,《入法门论》云︰「对境而承受事勿之心之作用也」。指众生之六根﹝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﹞对六尘﹝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﹞时所产生之觉受。如冷暖、痛痒、苦乐、悲欢等。《俱舍论》卷一云:「受蕴为三领纳随触,即苦即乐,不苦不乐」。1.乐受,是众生的六根接触到适意的觉受,而产生一种于悦乐情绪。2.苦受,乃指众生的六根接触到不适意的觉受,而产生反感之情绪或痛苦。3.不苦不乐,乃为捨受,此指众生六根接触到一种中庸之境,不苦不乐之触意觉受。受乃「心所」所属,就是内心的感受,有了内心的感受之后,才能知道外境的存在,是〔受蕴〕的功能。

【想蕴】

蕴;﹝想﹞,就是想像分别义,《入法门论》云︰「对境而想像事物之心作用也」。如想一部电视机,想其整体随想局部,又支分异别部件,色形。故想中即含分别义。《俱舍论》卷一云:「想蕴谓〔能取〕相为体,即〔能执取〕青黄、长短、男女、冤亲、苦乐等相」。想属〔心所〕,取〔心所〕缘起境界之分别。于善、恶、憎、爱境界中,取种种相、作种种想。就是内心六根对外境的六尘接触后,加以执取、思惟、分别,而产生喜、怒、哀、乐苦等印像。将事件的複杂化,是〔想蕴〕最大的功能。

【行蕴】

蕴;行乃造作迁流义,《入法门论》云︰「其他对境关于瞋贪等善恶一切之心之作用也」。由于思之心所缘境,念念如〔珠〕串续.轮转不断,迁流不住,故造作黑、白二业,成为因果律。所以繫缚于轮迴之中。此不单指〔心行〕,〔身行〕亦复如是,故知凡属身、口、意三业,所造善恶诸业之一切活动。凡起心动念能种因之缘起均属心行。凡身体之大小举动皆属身行。凡语之出口成声者谓之口行。行蕴乃造作诸业之种因。故身心语言之动皆属行蕴也。

【识蕴】

蕴;识乃了别诸法,包括有相、无相、无明、有明、尘沙等。了解分别一切诸所缘生之境。《入法门论》云︰「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本体也」。即是对一切有为对境之了别作用。除我们所知六识之外,另有第七识末那意.第八阿赖耶。此八识唯阿赖耶为诸识之总体〔八识心王〕。又名自体曰如来藏,其性无覆,并无烦恼心所与之相应。但无始以来,前七识所造惑业,皆存于此能藏中,即是有漏习气种子,逐业受报。故兴造五趣四生之根身器界。《唯识论》说:『识以了境为自性』。五蕴即了境,了解清楚之意,实乃妄心分别,故凡夫心识基因缚果显。

另补充说明六识;〔六识是在『五根』接触『五尘』,了解分别之后所产生,于外有五识『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』。加上意根了别内心法尘,所产生之意识等故称为六识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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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hxuef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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